离婚协议中约定不给抚养费就不让看孩子合法吗?

2022-09-26 帮助35546人

  夫妻结婚后,因为各种原因吵架闹矛盾,导致夫妻感情恶化,已经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在离婚时,孩子跟随母亲生活,父亲就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和探望孩子的权利。那么,夫妻离婚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男方不支付抚养费,女方可以阻止男方探望孩子吗?

  不可以,离婚后父母一方对孩子的探望权是法律赋予的法定权利,女方无权阻止男方行使探望权,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男方探望孩子的权利。

  离婚律师整理了相关法律规定,供大家可以作为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协议中约定不给抚养费就不让看孩子合法吗?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夫妻一方对孩子的探望权,包括探望时间、方式和地点等,但是在父母一方探望孩子时,出现了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如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对孩子有伤害行为、感情恶化,孩子明确表示拒绝探视的,当出现以上行为时,就会对其探望权的行使给予必要的限制,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离婚后,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母亲抚养孩子,那么父亲就应该承起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同时,女方有义务协助男方行使对孩子的探望权,如果男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时,女方不能擅自阻止男方看望孩子,女方应向法院申请依法判决让男方支付抚养费,如果男方探望孩子对其身心健康不利的,法院有权中止探望权。

  父母离婚、家庭破裂已经对孩子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和心理伤害。要是父母双方又因探视权、抚养费等问题引起更大的矛盾,这对子女的心灵将造成进一步的伤害,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因此,婚姻来之不易,应懂得珍惜,一旦走向离婚,夫妻之间也要好聚好散,不要因探视权及抚养费的问题,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您可以咨询蜗牛家事专业离婚律师,帮助您争取更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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