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子女探望权?

2021-01-27 帮助938人

父母在离婚后,子女仍是他们的牵绊。什么是子女探望权?法律对子女探望权有什么规定?应该如何确定探望时间及方式?什么是探望权中止?蜗牛家事带您了解关于子女探望权的相关知识~

 

子女探望权,是指在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其探望的义务。

离婚代表着身份的改变,但孩子仍是双方共同的子女,这种血缘和法律关系不因夫妻关系的解除而消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虽然不能与孩子共同生活,但其仍需承担孩子的抚养和教育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可由当事人在离婚时协议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通过判决确定。探望权必须在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行使,若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认为对方在行探望权时有可能损害或者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可向法院提出申请,经审查认为中止事由确实存在的,法院可依法中止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探望的权利。当然,中止探望权只是暂时停止探望,待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情形消失后,法院可通知双方恢复探望。

 

关于子女探望权,蜗牛家事就给您解读到这儿啦~

父母子女关系受法律保护,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探望孩子,制定探望规则时需要关注探望方式、探望时间等细节。点击离婚知识,了解更多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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